为进一步完善我们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扎实有效开展我院教学监控工作,实现对教学工作微观、全面的管理,根据《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教学督导工作条例》要求,特制订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。
一、组织机构
学院教学督导组由院领导班子成员、教研室主任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、资深有威望的教师或退休人员等3-5人组成,组长由院长担任。
二、工作职责
1.负责健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完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制度。
2.围绕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的目标,制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,开展本部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。
3.深入教学一线,采用听课、调查和座谈等形式,随时对教学的各个环节(包括:课堂教学、教案、实验实训、作业、试卷、实习、毕业设计等)进行检查和督导。
4.督导教研室及教师的教学计划制订与执行情况。
5.督导教研活动开展和教学改革的进行。
6.配合教研室工作,加强听课反馈,做好与被听课人的课后交流,切实帮助年轻教师成长。
7.督导并参与本单位的教学评价、教学评优等工作,含新进教师诊断性评价等工作。
三、工作方式
1.督导听课。学院督导员听课分为计划和随机听课两种方式。督导听课为规定工作,除学校《听课制度》规定的个人听课任务外,学院督导组集体听课(不少于三人共同听课)每周不少于1节。
2.专项检查。学院督导组根据教学实际,组织开展对教案、试卷、作业、实习实训、毕业设计等专项检查。
3.信息收集与反馈。学院督导组通过听课、学生教学信息员、问卷调查、师生座谈、个别访谈等方式,收集整理教学信息和意见建议,定期向学院领导汇报,并负责信息的处理情况反馈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督导组成员 自觉接受监督,坚持敢说话、说真话的原则,科学、公正的做好督导工作。
2.按照全面督导、突出重点的原则,根据学校及本单位教学工作重点开展活动。
3.做好督导会议及各项督导活动记录,并及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。
4.学院督导组根据每学期教学督导情况,撰写督导工作报告,并于期末向学院领导班子、全体教师反馈汇报。
2022年4月